4月15日,經過一年多的彷徨之后今天新國標終于塵埃落定,同時4月1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這對電動車行業的抽檢制度進行了規范,也是“抽檢新政策”。那么“抽檢新政策”對電動車行業有什么影響呢?

不會對電動車廠商進行無效的重復抽檢
原則上同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同一年度不得組織對同一生產者同一商標同一型號產品(以下簡稱同一產品)進行兩次以上抽查。
被抽查市場主體在抽樣時能夠提供6個月內經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抽查的抽樣證明的,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同一產品不得重復進行監督抽查。
比如某某品牌電動車被省級或者市級抽檢過,那么半年之內,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就不能再次抽檢這個經銷商的同一型號產品。
異地生產的產品列入嚴重質量問題
新政策中,涉及“屬于有嚴重質量問題”的情形,列舉了“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產地、廠名、廠址偽造就是目前掛靠企業異地生產的類型。國家有關文件明確要求,電動車掛靠摩托車企業,所生產電動車必須在掛靠企業廠區內生產,不在或者超出所在廠區500米,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抽檢電動車經銷商,須花錢買樣品
文件規定,在銷售者處抽樣時,監督抽查所需檢驗樣品應付費購買。備用樣品可封存在被抽查市場主體處,在啟用備用樣品檢驗時,另行付費購買。
抽檢廠家,樣品由廠家免費提高;而抽檢經銷商,不算無償拿走的,而是需要花錢買的!這就減少了經銷商的負擔和損失。

不合格,立即停產、停銷和退貨
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自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全面清查、清理,對已出廠、銷售的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處理。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以前抽檢不合格,罰款了事。而新規則是出了不合格檢驗報告之日起,停止生產和銷售,還需要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電動車進行退貨。
隨著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和電摩新國標的實施,國家相關部門對抽檢建立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在嚴格要求行業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維護了合法經營者的利益。其實,由此可見,品質將是一切的基石、企業贏得市場競爭的砝碼,只要把產品的質量做好,符合國家要求,抽檢就沒有什么可怕的。
旭派作為知名電池生產廠家,一直秉承著“質量、誠信、服務、發展”的企業精神,保持高品質產品,生產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這也是旭派經歷二十余年大發展仍屹立不倒的主要原因,未來旭派將不斷堅定品質的步伐,踏出更為堅實的每一步。